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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增收不增利 内控存缺陷 “吃掉”前控股股东求上市

时间:2021-01-13 11:46:02 | 来源:IPO日报

1月14日,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科科技”)将IPO上会,拟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45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IPO日报发现,联科科技存在增收不增利,内控存缺陷等问题,同时为了IPO,联科科技“强行”并购兄弟公司。

01增收不增利

据了解,联科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二氧化硅和炭黑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二氧化硅产品主要包括LK、LKHD及LKSIL系列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和非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炭黑产品主要包括N100、N200、N300、N500、N600、N700系列及LK系列橡胶用炭黑和特种炭黑。

2017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下称“报告期”),联科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6434.25万元、94133.79万元、97152.49万元、44205.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433.41万元、9538.07万元、6681.03万元、3223.09万元。

可以看出,在上述时间段内,联科科技的营收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但净利润却未同步上升,呈现波动状态,特别是2019年,联科科技在营收同比增长3.21%的情况下,其净利润却同比下降了29.95%。

IPO日报进一步查询发现,这主要是由联科科技2019年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联科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47%、24.28%、18.3%、20.67%,可以看出,2019年联科科技的综合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了近6个百分点。

从细分领域看,联科科技主要拥有二氧化硅、炭黑、硅酸钠等3大业务,其中报告期内二氧化硅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249.22万元、32910.26万元、31898.19万元、15170.02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4.37%、35.52%、33.47%、35.18%;炭黑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9195.82万元、52982.66万元、58544.89万元、25675.73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的60.55%、57.18%、61.44%、59.55%。

也就是说,联科科技的业绩主要来自二氧化硅和炭黑两大主业务。

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联科科技二氧化硅的单价为4279.42元/吨,同比下降8.96%,炭黑的单价为5604.34元/吨,同比下降15.48%。

也就是说,联科科技两大主业的产品销售单价均大幅下降。

02母子公司疑云

据了解,联科科技成立于2001年,由联科集团、李相浩出资设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科集团合计持有联科科技9889.57万股股份,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72.45%,为其控股股东,吴晓林、吴晓强分别持有联科集团83.33%和16.67%股权,同时吴晓林、吴晓强为兄弟关系,因此两者皆为联科科技的实控人。

需要指出的是,在联科科技的发展中,其历史前沿中存在一起有趣的事件。

2016年1月,彼时联科集团持有联科科技100%的股权,同时,由于联科新材料与联科科技同为联科集团子公司,且联科新材料于2014年12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为避免同业竞争,联科集团将其持有联科科技100%股权转让给了联科新材料,至此联科科技成为了联科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联科科技存在土地、房产不能在短时间内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2017年3月,上述股权转让事件反转,联科新材料又将联科科技100%的股权依法转回给联科集团。

更有趣的是,2017年12月,联科科技进行了一次同一控制下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重组完成后,联科科技持有联科新材料81%的股权,也就是说,曾经短暂作为控股股东的联科新材料,现在变成了联科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那么,为何联科科技与联科新材料非要合并?

IPO日报进一步查询发现,这或许与联科科技此次IPO有关。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联科科技母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146.1万元、38529.39万元、37416.78万元、17358.3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90.77万元、5595.97万元、4972.99万元、1003.64万元;联科新材料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1210.5万元、55523万元、61109.02万元、27357.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54.1万元、4176.19万元、3085.16万元、1527.3万元。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IPO日报表示,若单独拿联科科技和联科新材料去IPO,从业绩上看,极有可能过不了会,但若两家合并之后,一起去上市,从业绩上看,至少还有些希望。

那么,联科科技与联科新材料之间的合并是否是为了IPO?同时,为何最后会选择以联科科技为主去IPO而不是联科新材料?

IPO日报进一步查询发现,这或许与联科新材料在新三板挂牌时,曾存在关联交易未披露的情况有关。

联科新材料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与山东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担保等关联交易,2015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议案后未披露关联交易及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至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联科新材料及董事长吴晓林、董事会秘书邓金杰出具警示函,告诫联科新材料及董事长吴晓林、董事会秘书邓金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数据来源:联科新材料公示公告

那么,是否因为上述原因,联科新材料才未成为本次上市的主体?

03内控制度存瑕疵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IPO日报还发现,联科科技还存在转贷、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2018年,联科科技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金额分别为1187.87万元、2220万元。

同时,2017年、2018年联科科技还存在以与部分供应商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合同为依据申请相关贷款,供应商收到银行受托支付的款项后极短的时间内再转回公司,周转后的贷款在后续期间内陆续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其中2017年共发生了42笔,涉及金额为24785万元,2018年共发生了28笔,涉及金额为29422万元。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向IPO日报表示,转贷、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一直都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之一,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对企业上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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