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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1000万!ST中昌实控人遭通缉!曾用101个账户操纵自家股票,还上过胡润百富榜

时间:2021-09-06 09:22:28 | 来源:券商中国

法院悬赏1000万索债!这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欠债数百亿成“老赖”。

近日,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的一则悬赏通告备受关注。实际上,这位被悬赏的“老赖”正是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昌数据(现为ST中昌)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铭。

此前,陈建铭曾以61.4亿元身价位列《2018年胡润百富榜》第380位。同时,陈建铭也是濒临破产的房产企业三盛宏业实控人。自2019年起,该企业深陷流动性危机,仍有数百亿的债务尚未兑付,今年初已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近日,上交所连续发布多条关于ST中昌的监管措施,包括对ST中昌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实控人陈建铭予以公开谴责。今年5月,陈建铭曾因伙同他人控制101个账户,疯狂交易ST中昌28亿余元,获利1100多万,被处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富豪“老总”变“老赖”,法院悬赏1000万讨债

8月31日,青岛中院悬赏公告显示,由于被执行人陈建铭及相关法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盛宏业”)等拒不履行1亿元债务、利息及违约金,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据悬赏公告,凡向法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而此案的未履行金额具体为1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也就是说,悬赏金最高可以达到1000万元。

天眼查显示,陈建铭身为三盛宏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A股上市公司ST中昌的实控人。三盛宏业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破产,今年4月,法院准许该公司撤回了破产重整的申请。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三盛宏业被执行的信息共有66条,其中多数涉及上百万甚至上亿的经济纠纷,执行信息时间覆盖自2019年至2021年期间。如今,陈建铭已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

负债上百亿,员工跟投“理财”血本无归

公开资料显示,三盛宏业曾是一家百强房企。该公司的前身早在1993年就开始布局房地产业务,在15年前还曾进入地产行业前50强,连续多年蝉联地产百强排行榜。身为三盛宏业董事长的陈建铭曾以61.4亿身价,位列《2018年胡润百富榜》第380位。

除了地产以外,三盛宏业的控股母公司——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曾拥有三十余家下属公司,其中有三家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分别为中昌数据、中昌国际控股集团,钰景园林,三家公司分别在A股、港股、新三板上市或挂牌。

然而,自2019年开始,三盛宏业深陷流动性危机,员工集体讨债、全国项目大面积停滞、资金被监管等多重问题集中爆发,并因多次债务违约而逐步失去了对旗下公司的控制权。

据三盛宏业2019年半年报,截至2019年6月末,三盛宏业总负债417.6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1.5%,有息负债269.52亿元;净利润为-6.75亿元,同比锐减890.62%。

今年1月26日,三盛宏业旗下子公司,即A股上市公司中昌数据发布公告称,原大股东三盛宏业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约2.27亿股于2021年1月22日被司法冻结。同时,三盛宏业及实际控制人即董事长陈建铭,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105亿元。

因此,三盛宏业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由稳定被调整为负面。2019年11月6日,评级机构决定终止对三盛宏业及债券的跟踪评级。

中昌数据公告还表示,三盛宏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1亿元以上)共计20起,累计诉讼金额58.54亿元。因债务纠纷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件共计6起,累计涉及金额35.22亿元。

“我们不要做风口上的猪,要做风口上的鹰。”陈建铭曾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陈建铭及其公司于2016年到2018年发了60亿的债券,融资所得均投资到舟山、佛山、沈阳等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

债券融资不足以满足陈建铭扩张的野心,他把主意打到了员工身上。据裁判文书网披露,陈建铭以生产经营需要为由,委托承销商向该公司员工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盛源1号”产品,产品期限为365天,年利率为12.5%,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利息。而这些所谓的“理财”被法院认定为借贷,其中大部分投进了房地产领域。

公开资料显示,上千名员工及家属数次买了三盛宏业发行的理财产品,总额达8亿元,其中有员工理财本金约6.8亿元尚未兑付。2019年10月,来自全国各地的三盛宏业员工前往三盛宏业总部大楼“堵门”讨债,该公司的债务危机旋即引发广泛关注。

控制101个账户操纵股价,被证监会重罚

今年5月,证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身为中昌数据实控人的陈建铭等以“维护股价”为名,控制使用101个证券账户在一年时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中昌数据”,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中昌数据”交易价格,共计获利1147万元。

处罚书显示,陈建铭在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和中昌数据总经理谢晶、胡侃控制使用“蔡某波”等101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交易“中昌数据”。

最终,证监会“没一罚二”,没收违法所得1147.23万元,并处以约2294万元的罚款。

证监会认为,陈建铭、谢晶、胡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操纵。对此,证监会决定对陈建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谢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月3日,上交所对中昌数据开出多张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对象包括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以及董事、监事。其中,上交所对中昌数据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实控人陈建铭予以公开谴责。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中昌数据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实控人陈建铭存在未及时披露借款协议及承诺函事项,未及时通知公司,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严重滞后等违规行为。

责编:桂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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