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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股票敏感信息,华培动力遭通报批评

时间:2020-03-05 11:22:10 | 来源:资本邦

3月5日,资本邦讯, 华培动力 发布了公司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的公告。在2019年9月16日和9月17日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下,未及时披露股票价格敏感信息,决定对该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吴怀磊、时任董事会秘书关奇汉予以通报批评。

资本邦获悉,华培动力股票于2019年9月16日和9月1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和9月19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均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19年9月20日,公司发布自愿性披露公告称,拟与控股股东上海帕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嶅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华嶅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190万元,持股比例19%。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价格在2019年9月20日-24日期间累计上涨31.84%。经监管问询,华培动力才于2019年9月23日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披露,公司自2019年7月下旬起就已经研究投资氢能源燃料电池领域,2019年8月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议案。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在股票价格触及异常波动标准后,应当按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充分核实并披露相关股票价格敏感重大事项,包括近期是否为产业转型升级正在筹划、磋商投资新项目等。公司自2019年7月下旬起已开始筹划进入氢能源燃料电池领域,并于2019年9月17日对相关合作议案开展内部审议程序。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异常波动标准后,公司在2019年9月18日的异动公告及2019年9月19日的风险提示公告中,仍未按公告格式指引要求就上述事项的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作出披露,并声称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直至2019年9月23日经监管问询后才予以披露。2019年9月16日-24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到93.02%,期间3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另外,华培动力发布公告称,监事汤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3%。汤建为华培动力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截至本公告日,监事汤建持有公司股票3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0%;以上汤建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间接持有。该股份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华培动力是一家致力于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应用与汽车零部件生产的现代化高新科技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研发,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精密铸造、砂铸,机加工及各种焊接装配。客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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