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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案已有胜诉判决 投资者索赔正当时

时间:2021-05-06 10:22:30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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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维权)(000636)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对投资者诉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说明。截至公告日,共计309名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向公司提起索赔,涉案金额超2.3亿元。(风华高科维权入口)

年报显示:前述309起索赔案中,96起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82起等待二审开庭;56起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风华高科表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这234起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而剩余的75起案件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目前风华高科索赔案已有近六成投资者获一审胜诉判决,总体判赔比例超过法庭认定投资者损失的90%。

案件回溯至2018年8月7日,风华高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80161号)。2019年8月27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19]12号)。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

经查明,风华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风华高科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及时披露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决议。

对此,广东监管局决定对风华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廖永忠、幸建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业绩方面,2020年年报显示,风华高科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32亿元,同比增长3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亿元,同比增长5.86%;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2亿元,同比增长66.70%。

2021年4月28日,风华高科公布2021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1.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38%。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风华高科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股价十几元每股,历经两年多的时间,股价已接近三十元每股,股价涨势明显。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000636),并在2018年8月7日当天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诉讼索赔。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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