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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员工割了证券大腕“韭菜”,还是组团一起割的?

时间:2022-03-09 09:18:59 |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有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开始割私募的“韭菜”了?

近日,多家中小型私募机构透露,部分新招聘员工会在同一时段在多家私募机构担任销售,按期提供工作汇报但并不开展实际业务,目的是获得多家私募提供的销售岗位底薪,甚至存在“团伙作业”的迹象。记者采访获悉,部分私募已经收集证据向警方报案。

疑点重重的销售人员

上海一家中型私募老总李方(化名)对记者讲述了他所经历的一件怪事儿。

去年9月的某一天,一位猎头打通了李方的电话。

“李总,贵公司最近在招聘机构销售,我这边有两个曾经在三方做过的人——张某和秦某,比较匹配岗位需求,我把简历发您看下,看是否可以约面试。”猎头说道。

李方回答道:“简历还可以,分别面试下吧。”

几天后,张某和秦某两位应聘者陆续来到了李方的办公室,张某畅谈自己对财富管理的理解以及手中现有的客户资源,并且还斩钉截铁地承诺了月销售额。这让李方颇为满意,李方决定录用张某,录用岗位为机构销售负责人,秦某则待定。

就在李方期待张某大展拳脚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张某入职后,说要组建团队,先是推荐了秦某,彼时的李方觉得非常巧合,张某和秦某居然认识,但并未多想,将秦某录用。

录用秦某两周后,李方发现秦某学历证书在网上无法查询到,秦某解释称是学校问题,李方便让她回学校开证明再办入职手续,但秦某此后再无消息。

另外,张某的表现也疑点重重。张某入职后很少出现在公司,除了公司年会(有抽奖环节)的那次。而且张某从未找过李方交流过策略或产品的问题,也从未带客户来公司。

今年2月,李方终于坐不住了,直接发微信问张某为何来了三个月一点业务进展都没有。张某当天没有具体回复,第二天直接表示可以离职。

李方盯着手机屏幕,看着这条消息,震惊、无奈、愤慨等情绪交织在一起,直到近日与记者聊到此事时,依旧颇为激动。

“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人,跟同业交流后才发现自己可能是遇到骗子了。”李方透露,公司为销售设置了6个月的试用期,不过试用期发全额工资即每月2-3万元。正常的销售入职后都会拉着基金经理或者研究员了解策略,或者跟渠道沟通,但是张某完全没有,连公司年终总结会都没来,有抽奖环节的年会倒是来了。而且他提出离职非常果断干脆,之前还要把秦某拉进团队,说明有可能是团伙。

李方将秦某和张某的简历发给了记者,记者发现两个人的简历均提到了信托公司从业经历,因此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信托公司,经过该公司人事核实,两人信托公司的从业经历均为造假。

多家私募遭遇类似“骗局”

令人震惊的是,在业内传开的一份聊天记录显示,多家私募曾遭遇和李方相似的经历。

记者联系到群中的一位上海私募老总,他透露:“2020年,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招聘了20余位销售人员,打算通过几个月的试用期筛选出能力较强的销售。不过我们后续发现,这群人都是平时不见人影,日报每天写得很详细,还偶尔会带客户来公司,但却一单业务也没谈成,离职很爽快,跟同业的人交流才发现有点像‘团伙作案’。后来,其中一位成员由于与其他成员产生了内部矛盾,就跟我透露了他们是有组织的行为,有人给他们伪造简历、介绍工作。他们会在同一时间段在多家私募做销售,每家底薪大概有6000-8000元,也就是说月收入轻松大几万,只要每天或者每周交工作报告就行。”

该私募老总还提供了一个名单,均是从同业中收集到的存在类似行径的“可疑人员”,从名单上的入职时间来看,每个人试用期时间均为3个月左右。与此同时,记者获取的多家私募机构提供的可疑人员名单显示,如果信息无误,部分人员确实在同一时间段任职于多家私募机构的情况。

中小型私募也需“长教训”

记者采访获悉,有过类似经历的私募均为中小型机构,部分私募机构已经报警。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类行径是否构成诈骗还需要警方的调查,但是这一问题的出现给不少私募机构敲响了警钟。

“由于很多小私募希望能尽快扩大规模,销售人才的缺口较大,但也正因为小私募规模小,很多公司并不具备专业的人事岗位,甚至行政、人事等多个岗位由一人兼任,这就造成公司很难确认应聘人员的从业经历真实性。而且如果员工要求不给交社保,那么小私募也不会强制要求,毕竟能节省一部分开支,这就给同时任职多家私募的人提供了操作空间,所以对于私募来说,后续在合规层面还需要更加严谨。”沪上一位私募人士直言。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沁鑫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不缴纳意愿而得以免除。”

一位有过类似经历的私募创始人也透露:“有些销售人员面试的时候说自己有从业资格证书,但是公司想给他在协会备案时发现他还有一门科目没考过,无法备案,这时候私募为了留住人才,可能会选择先签合同,然后等他拿到资格证书再备案。这就导致私募很难在备案前发现销售人员同时就职于其他公司,也给了他们‘钻空子’的空间。所以,‘骗子’固然可恨,但也需要提醒私募机构需要在合规层面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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