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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顾大扩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达34家

时间:2021-07-13 18:22:38 |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发展基金投顾业务,是“进一步发展机构投资者,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增强买方力量”的重要举措。

本刊记者 易强/文

7月3日至7日,中银证券、南京证券、光大证券及东方财富等10家上市券商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已于近日收到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关于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下称“基金投顾”)《有关事项的复函》(下称“《复函》”),确认获得试点该项业务的资格。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包括富国、建信、景顺长城等在内的7家基金公司,也收到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上述同类《复函》。

加上6月底收到类似《复函》的10家基金公司和7家券商,第二批试点单位已经达到34家。

若计及2019年年底及2020年年初首次获批试点单位18家,包括5家基金公司、7家券商、3家基金销售平台以及3家银行,目前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的机构已经达到52家。

对手握现金的潜在投资者来说,基金投顾业务的出现,可以丰富其投资渠道和资产配置。

对试点机构,尤其基金公司来说,基金投顾业务的开拓,有助于增厚其营业收入、多元化其收入来源。

增强买方力量

根据2021年2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883号建议的答复》,拓展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范围,是“进一步发展机构投资者,吸引长期资金入市”的举措之一,意在“增强买方力量”。

上述文件写道,机构投资者和中长期资金占比的提升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为此,证监会着力开展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是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其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长周期考核机制,拓展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范围,增强买方力量”,其三是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实行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其四是推动相关部委扩大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发展多样化机构投资者。

从历史上看,自2015年股市出现大幅度调整之后,发展机构投资者、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增强买方力量已成为监管层甚至中央层面的共识。其后无论是以“打破刚兑”为要义的“资管新规”的出台,还是以提升权益基金产品供给与服务质量为目的的基金注册制的施行,以及公募牌照申请条件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上共识的结果。也正因为如此,过去5年(2016年至2020年),公募持牌机构从109家增至145家,公募产品数量从2687只增至7402只,公募管理规模从8.35万亿元增至20.06万亿元(据Wind资讯)。

具体到基金投顾业务方面,2019年10月,证监会机构部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试点通知》”)之后,相关工作即迅速启动。

根据《试点通知》,机构开展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应当经监管部门备案,而申请备案的先决条件有6项,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4项:

其一是具有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业务资格;其二是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基础,券商、基金公司或其销售子公司申请的,应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及投资者服务能力,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的,非货币基金保有量不低于100亿元;其三是合规记录良好;其四是具有高质量的基金产品研究团队,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投资顾问人员,以及与其拟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能力。

符合前三项条件且客户数量达到1亿人的机构,可设立子公司开展基金投顾业务试点,但必须有相应的投研、服务及信息技术实力。

《试点通知》发布后不久,易方达、华夏、南方、嘉实及中欧基金5家基金公司成功备案,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其后,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等7家券商,蚂蚁(杭州)基金(阿里系)、腾安基金(腾讯系)、珠海盈米基金等3家基金销售平台,以及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及招商银行等3家银行,也成功备案。

2021年6月底及7月初成功备案的17家基金公司及17家券商,是第二批成功备案的机构。

事实上,2021年3月,曾有42家机构申请备案,也就是说,有8家机构备案失败。

多元化收入来源

对备案成功的机构来说,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可以增厚其收入、多元化其收入来源。尤其对基金公司而言,此前其营业收入有六成以上是来自管理费。

以首批备案的易方达、华夏、南方和中欧等4家基金公司为例(嘉实基金的营收数据不详)。根据Wind资讯,2020年,上述4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依次为92.05亿元、55.39亿元、56.30亿元和35.16亿元,管理费收入则依次为56.47亿元、36.07亿元、34.01亿元和27.06亿元,后者占比分别为61.35%、65.12%、60.41%和76.97%。

同期有披露营收及管理费数据的基金公司共有65家,2020年,该65家机构的营业收入合计1029.31亿元,管理费收入合计655.58亿元,后者占比63.69%。

与基金公司相比,持有公募牌照的券商及资管公司对管理费收入的依赖性则低得多。

根据Wind资讯,2020年,12家持牌券商及资管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246.55亿元,管理费收入合计12.94亿元,占比仅5.25%。

其中,国都证券、山西证券等两家券商的管理费收入占比还不到1%;中银证券相对较高,为10.23%。中银证券及山西证券分别于7月3日和7月5日发布公告,确认成功备案基金投顾试点业务。

而在基金公司中,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对管理费收入的依赖程度一般相对更高。

以中海基金为例,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1.51亿元,其中管理费收入1.38亿元,占比90.90%。截至上半年末,中海基金公募规模106亿元,其中非货币规模99亿元,在145家持牌机构中,分别排在第106位和第101位。

根据《试点通知》,试点机构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收费项目和方式,与客户书面约定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年化标准不得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5%,以年费、会员费等方式收取费用且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除外。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可以按照约定从客户的授权账户收取。”

对于有资格开展基金投顾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则应当对基金销售费用的收取做出合理安排。“向基金管理人收取客户维护费的,应当以客户维护费抵扣投资顾问服务费等方式避免利益冲突。”

财富管理需求

对手握现金的潜在投资者来说,基金投顾业务的出现,可以丰富其投资渠道和资产配置。

根据麦肯锡新近发布的《中国金融业CEO季刊》(2021年春季刊),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个人金融资产已经达到205万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以个人金融资产计算,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第二大在岸私人银行市场。

报告称,未来5年,预计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仍将维持在10%左右,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33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蓄/现金配置占比将从2020年的51%进一步提升至54%。

此外,对标世界发达经济体,中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占比明显偏低,预示着未来财富管理市场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根据央行披露的数据,2019年,中国居民的住房资产占总资产的59%,金融资产占比仅20%(美国分别是24%和71%)。不过,“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以及“学区房”相关政策的转向,正在推动高净值投资者改变其资产配置。

未来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这种投资需求。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发布的报告,2020年,在投资共同基金的家庭中,通过投资顾问购买基金(不含通过401k、403b、IRA等退休计划进行投资的部分)的占到50%。

美国投资顾问协会(IAA)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投资顾问达到1.35万名,为4214万名客户提供服务,其中个人客户4005万名,占比95%,其为个人客户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12.80万亿美元。

珠海盈米基金用一组数据证实了国内基金投顾业务的市场前景:截至7月1日,即公司投顾签约客户已经超过15万,投顾签约资产超过100亿元。此时,距其成功备案基金投顾试点的资格仅过去一年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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