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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锂”涨停“巧遇”股东减持,监管发出灵魂追问:是否存在蹭热点

时间:2021-10-14 14:22:0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 邱德坤

“请说明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以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10月13日,深交所向京威股份下发关注函,质疑其最近跨界投建锂电池项目。

此前一天,京威股份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计划投资建设10GWh锂电池项目,锂电池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车动力系统和储能系统。该项目将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以自筹资金8亿元建设,年产能为2GWh,建设期12个月,年产值约30亿元。

受上述消息影响,京威股份在10月12日开盘便获涨停。

京威股份跨界搞炙手可热的锂电项目,引来了监管层的专业追问。

深交所要求京威股份结合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等信息,详细说明锂电池项目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结合锂电池行业准入门槛、竞争格局、技术储备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及市场研发能力,投建锂电池项目的可行性。

京威股份是一家中德合资的乘用车内外饰件系统综合制造商和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中高档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专为中高档乘用车提供内外饰件系统的配套研发和相关服务,但是近年来主业业绩不甚理想。

京威股份近三年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同时,京威股份被质疑是否有能力建设锂电池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京威股份的货币资金2.54亿元,短期借款6.06亿元,而公司锂电池项目一期工程是以自筹资金8亿元投建。

深交所要求,京威股份结合可使用的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项目的资金支出安排、项目运营资金需求、自筹资金的具体方式等情况,详细说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的可行性,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足或不及时,导致上述项目建设延期或产生取消的风险。

巧合的是,京威股份在10月12日涨停后,到了10月13日接到告知函,其第二大股东德国威卡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国威卡威”)以自身发展需要为由,在8月11日至10月12日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

而深交所之所以关注京威股份是否借投建锂电池项目蹭热点,就是关注到德国威卡威的减持计划。

京威股份2021年7月15日公告称,德国威卡威计划自7月1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截至6月30日,德国威卡威对京威股份的持股情况

另外值得警惕的是,京威股份的其他股东此前曾违规减持。

京威股份10月9日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在9月30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福尔达投资、龚斌涉嫌违法减持京威股份股票案已调查完毕。

2018年9月14日至2020年1月21日,福尔达投资、龚斌、龚福根累计减持京威股份6860万股,占京威股份已发行股份的4.57%。2020年2月19日,福尔达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京威股份1500万股。至此,福尔达投资、龚斌、龚福根作为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京威股份的股份比例由4.57%变为5.57%。

福尔达投资、龚斌、龚福根作为一致行动人,在累计减持京威股份的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京威股份”,直至2020年5月27日通过京威股份对外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福尔达投资、龚斌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京威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包含对福尔达投资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40万元罚款。

同时,对福尔达投资、龚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包含对福尔达投资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10万元罚款;对福尔达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福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如今,随着深交所关注函的下发,京威股份发布德国威卡威减持的公告,京威股份截至10月14日上午收盘出现明显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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