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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事涉乐视网保荐业务违法违规

时间:2022-01-21 10:22:33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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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中德证券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中德证券立案调查。

而在此前,中德证券就已经卷入了乐视网虚假陈述案件之中。

在本次调查的前一天,山西证券曾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约45.71亿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投资者提起诉讼依据的是乐视网在2021年4月12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认定,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等一系列违法事实,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

自去年5月起,北京金融法院陆续受理了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入被告名单的共计21人,除乐视网、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还有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前述证券服务机构曾经为乐视网提供保荐、财务顾问、审计等专业服务。

北京金融法院采取普通代表人诉讼模式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

法院公布的适格投资者范围是: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登记,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乐视退维权入口)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从当前的司法判例来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列为共同被告,甚至被单独起诉,已呈现常态化趋势,但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形式与责任范围尚不统一,存在“全额连带”“按比例连带”“按比例补充”多种认定方式。司法实践法院趋向于根据不同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注意义务、履职情况、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进行合理化的认定。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继续报名参与索赔。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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