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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监追讨薪酬,竟被宽众投资反向起诉“欺诈”归还17.3w!

时间:2022-05-18 08:55:12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券业行家

真实案例:投资总监履历被指伪造,涉诉私募业已主动注销

距行家通过《警惕,“职骗”团伙作案》一文爆料已有多时,一起“疑似”应景的案例,出现在行家面前。

来去匆匆的投资总监

惊堂木一拍,行家先来讲个真实的案例。

话说,2019年3月,私募机构宽众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宽众投资)开出3万月薪,招来了一位刚满35岁的投资总监付先生。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及《员工入职承诺书》。

为方便起见,下文暂称这位投资总监为“付总”。

试用期满后,“付总”于2019年7月提交了转正申请。因其考核得分“良好”,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递交到宽众投资总经理面前。

总经理对此签署意见称,“投资的基本功不错,在团队领导力、资金渠道和优质项目的开拓能力方面尚需改进,同意转正。”

转正两个月后,“付总”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2019年国庆节前一天,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付总”交接了工作,公司一次性支付2.83万元经济补助。

满打满算,这位“基本功不错”的投资总监,从入职到离任,只有半年时间。

出现反转的劳动争议

按说,金融圈的跳槽本属寻常。就拿行家近期爆料的那位券业人士来说,历时11年,“七进七出”证券行业,从经纪人成功转型投行。(戳这里>>)

都说做人留一线,好聚好散,再见不难。而让行家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涉及到一系列“反转”的劳动争议案。

离职后,“付总”曾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海淀区仲委)发起仲裁,要求宽众投资支付半年的绩效奖金3万元。

而宽众投资同样向海淀区仲委提交申请,以“欺诈”为由,要求返还任职期间三分之二的薪酬。

这两起针锋相对的申请,相继被海淀区仲裁委驳回。为此,双方均选择了对簿公堂。

据判决书披露,宽众投资截图留存了中基协公示的私募高管任职信息,并以此指证“付总”隐瞒工作经历和在外兼职情况,夸大此前的工资水平,以欺诈行为获取入职资格。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返还多发的工资、五险一金、饭补、交通费、生活补助合计17.3万元。

“付总”当庭对质称,工作经历是根据其记忆填写的,时间上可能有出入,但是工作单位和内容都相符。

关于绩效奖金,宽众投资主张,“付总”实际工作能力和贡献远低于投资总监的职务承诺,只相当于投资经理(月薪1万元)的水平。并称其在投资总监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完成度为“0”,绩效奖金为为“0”;研报编写错漏百出、品质低下。

“付总”也对前东家的这一主张不予认可,称自己的工作能力完全胜任投资总监工作。

未获支持的法院判决

关于这起不太常见的由私募起诉员工“讨薪”的案件,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海淀区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二审,结果颇有些意外。

海淀区法院认为,宽众投资提出当事人隐瞒工作经历工资水平存在欺诈、在外兼职、工作能力不足等情况,并不构成要求返还劳动报酬的合理事由。

北京二中院同样认为,宽众投资主张当事人在入职时存在欺诈行为,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主张。而宽众投资所主张的隐瞒工作经历或者入职前工资水平的事实与其选择和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从入职、转正、离职签署的材料,以及另案争议查明的事实来看,宽众投资提出“工作能力与贡献远低于其投资总监职责”,这一主张不能成立。

据此,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宽众投资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此之前,“付总”的讨薪案也有了结果。海淀区法院认为,宽众投资提交的工资发放情况及工作总结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年薪绩效考核不合格。并据此判决宽众投资支付3万元绩效奖金。

令人同情的私募机构

合上案卷的行家,还想了解这家私募的背景和业绩,却发现了奇怪的事情:中基协并没有宽众投资的备案信息。

翻了一圈,行家终于查到:宽众投资曾在2018年3月和2019年6月两次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但在2021年5月已经主动注销。

而宽众投资旗下唯一一只产品,2019年9月成立并备案广东宽众高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宽众高装),在此之前已经完成清算。今年3月,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0年度报告,宽众高装被深圳市福田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企查查信息显示,宽众投资的参保人数从巅峰时的7名,降到1名。

就在今年3月,宽众投资曾公开发布了4份招聘信息,除以3-6万元的月薪招聘投资总监外,还有一项职位是风控法务主管。

这是否因为,宽众投资此前“被薅羊毛”太多,导致经营出现波折,并因此痛定思痛,早做准备呢?

再次强调的靠谱呼声

至于两起案件,行家未能了解全貌,也无意进行是非判断。

然而,无论是券商还是私募机构,无论是招聘还是求职,或许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问题。

站在员工的立场,在跳槽之前,需要通过“尽调”,甄别这家公司是否靠谱。毕竟,行家多次收到爆料,称某些券商“说的和做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尤其是那些大批量出现“讨薪”信息的公司,需要格外注意。

站在公司的角度,知人知面不知心,或许也因为存在漏洞,对一些涉嫌“虚构简历”“夸大业绩”的人员,留下了“可乘之机”。

一方面,因求贤若渴,过于相信“专业”人士的过往经历。要知道,金融产品都会注明,历史业绩不代表那啥。难得就凭求职者口述,就能有深入了解。

另一方面,也来自部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比如,劳动法要求在试用期即缴纳社保。如果私募机构都依法行事,至少可以对应聘者的过往任职经历有更多了解。

行家苦思冥想之下,愿意发挥所长,帮助同行“见招拆招”。

一是在招聘时,希望各家机构重视背景调查。对当事人的过往经历予以查证。而这也不是特别麻烦的事情,行家经常为朋友牵线搭桥,并提供线索。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尤其是合规意识。

其三,行家呼吁全行业设立共享联盟,从靠谱入手,甄别从业人员。做到诚信为本,抵制“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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