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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再收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持续征集

时间:2022-07-13 16:22:04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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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维权)(60007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13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澄星涉及的主要信批违规包括: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澄星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澄星集团处以二百万元罚款。相关高管,证监会拟给与不同数额罚款,其中部分高管拟处予市场禁入。

事先告知书显示,2020年,澄星股份与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375,391.23万元,累计归还164,980.42万元,期末余额为210,419.81万元。该资金占用占澄星股份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8.39%。其资金占用方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澄星股份通过电汇划转、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给绿澄化工,然后由绿澄化工直接支付或通过江阴日化等单位支付给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302,248.62万元。

二、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贷款,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70,700万元。

三、澄星股份代澄星集团关联方偿还债务,形成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2,442.61万元。

*ST澄星在经派出机构和交易所监管问询后,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澄星集团对*ST澄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中期报告和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澄星股份前身为江苏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6月28日,199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市。2001年3月,其更名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变更为“澄星股份”,股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是*ST澄星首次因信批违规遭证监会调查,此前在2015年12月23日*ST澄星就已经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证监会于2019年1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首次行政处罚下达后,南京中院受理*ST澄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并决定采用代表人诉讼的方式进行审理,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表示,索赔条件目前暂定为: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收市前买入*ST澄星(600078)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8日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ST澄星维权入口)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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