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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行长”被双开:工作10年就当上分行领导,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时间:2021-11-08 08:27:01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5日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监委对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江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呼和浩特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周江涛于今年7月落马。

7月20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呼和浩特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经过3个多月的审查调查,组织公布了周江涛的问题:经查,周江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反复、多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规录用干部员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有关企业在获得贷款、下属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组织通报给周江涛作了定性,指其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善于包装做秀,以权谋私,“靠行吃行”,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周江涛,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周江涛,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37岁任副行长,41岁当行长

梳理周江涛的成长经历,其40岁冒头就当上分行行长,本应有更远大的前程,却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着实让人惋惜。

周江涛1977年5月出生,2004年2月参加工作,当时已经27岁了,可以说参加工作较晚,但他很快就崭露头角。

他一参加工作就在光大银行,在该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做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两年后,他升任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不到一年半,他由总经理助理升任副总经理;之后,他在各个领导岗位上辗转腾挪,几乎每隔一年半载,他都会换一个岗位,由副总经理到总经理,由非核心部门到核心部门,再到支行行长,位置步步高升。

2014年1月,工作第10年,周江涛升任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成为分行领导,并很快担任行长助理、副行长,当时他才37岁,可谓年轻有为。

2018年8月,他调任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之后又担任行长,当时他41岁。

一年半后,他转任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宁分行行长是他的最后一个职务,他只干了一年,被通报落马。

在周江涛17年的工作生涯中,他经历了15次调岗,除了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位置上干满3年外,其余岗位只呆个一年半载即调岗,十几年来在调岗中步步高升。

周江涛简历

周江涛,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河南灵宝人,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2月参加工作。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产品经理、市场分析岗职员;

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在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工作(主持工作);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谊路支行行长;

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光大集团多位高管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据券商中国不完全统计发现,年内,光大集团体系已有4名高管被双开。其中,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鹏与周江涛同日被公布双开。

公开资料显示,陈鹏现年57岁,河南永城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后,他先后在河南省建设银行系统和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工作。2006年8月,陈鹏加入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任公司业务营销三部总经理。

值得关注的是,彼时29岁的周江涛也在西安分行工作,并将在不久后升任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此后,两人在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共事长达九年之久。在此期间,陈鹏曾任该分行太白路支行行长、业务营销四部总经理。

另外,7月22日,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业务经理陈玉河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和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资料显示,陈玉河也是一名“老光大人”,及至被查前,他已经在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工作16年有余。

今年早些时候,光大实业原董事长朱慧民、原副总经理黄智洋也双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具体为:3月19日,中纪委网站通报指出,朱慧民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将贷款审批、投融资等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利益输送;黄智洋则签订虚假协议,将手中权力作为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为不法商人充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

金融领域反腐继续重拳不断。除光大银行外,中纪委网站显示,今年以来,四大国有银行有至少11名高管被公布查处,其中包括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王振林等4人,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等2人,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林传伟等2人,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等2人,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此外,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有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

国家政策性银行有至少10名高管被查处,其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原评审二局资深专家张林武等7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原专职评审委员李泊言等2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杨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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