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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时间:2022-04-11 15:22:28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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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0日晚,金字火腿(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代码:002515,证券简称:金字火腿)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金字火腿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3月10日,金字火腿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金字火腿存在以下问题:(一)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二)公司收到大额员工赔偿未及时披露。(三)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三季报披露不准确。(四)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此外,金字火腿的期货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对账户缺乏有效监管、操作授权管理不到位等缺陷。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字火腿、施延军、吴月肖、王启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一、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间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在2022年1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二、在2022年4月8日前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在2022年4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金字火腿维权入口)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股票买卖建议,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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