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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维权 | *ST网力被深交所终止上市 相关股民或可挽回部分损失

时间:2022-05-31 19:24:00 |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5月31日盘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ST网力终止上市公告。*ST网力自2022年6月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公告显示,*ST网力因追溯重述后2020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29日,*ST网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5.24亿元,且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ST网力终止上市。

其他消息面上,除了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外,历史公告显示,*ST网力还陷入证券虚假陈述纠纷。2020年11月27日,*ST网力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是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让部分受损投资者有了向*ST网力索赔维权的依据。据记者了解,即便*ST网力最终退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9月2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目前,*ST网力所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已有进展,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27日,*ST网力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面临的涉诉金额约1416万元。其中,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2日,*ST网力因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面临的涉诉金额近1078万元;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22日,*ST网力新增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85万元;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7日,*ST网力新增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诉金额约253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ST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是北京地区首家上市的安防企业。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深交所决定*ST网力终止上市,但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以弥补相关损失。对于*ST网力证券虚假陈述案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维权、股民诉讼等相关咨询与服务,让因上市公司违规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在前期无需投入任何律师费用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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