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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诉天泽信息赔偿案件获法院受理 受损投资者可主张赔偿

时间:2022-07-05 10:22:28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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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因天泽信息(维权)涉嫌信息披露导致股民受损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一案,已由吴立骏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凡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买入天泽信息且在2021年1月21日收盘仍持有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可加入集体诉依法主张赔偿。(天泽信息维权入口)

天泽信息2011年4月上市,主要为客户提供以物联网、产业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管理卓越解决方案及相关软、硬件产品与服务。公司2011-2019年持续盈利,2020年净利润-8.71亿元曝出上市首亏。2022年1月25日晚公司业绩预告披露,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亏损18-25亿元,同比大幅增亏107%至187%。深交所第一时间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巨额亏损、资产减值、电商平台店铺查封、资金冻结等事项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进行相应说明。

2021年1月22日、29日,天泽信息公告,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肖四清及大股东孙伯荣存在通过预付采购款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形,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间累计发生占款9565.6万元,截至公告日偿还3064.6万元,占用余额6501万元。其中,肖四清、孙伯荣分别非经营性占用有棵树科技资金5001万元、1500万元。2021年8月,因肖四清、孙伯荣占款6501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天泽信息、肖四清、孙伯荣出具警示函。

2021年12月,因当事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反业绩补偿承诺的情形,深交所对天泽信息原实控人、业绩补偿承诺方孙伯荣,时任董事长、业绩补偿承诺方陈进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天泽信息、公司原控股股东无锡中住集团、公司实控人肖四清及时任总经理薛扬、时任财务总监朱玮同时被通报批评。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吴立骏律师专业从事证券领域投资者索赔法律服务工作超过12年,精通证券法领域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索赔和执行、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熟悉会计准则对相关上市公司的要求,办理了全国第一例示范性判决案件方正科技股民获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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