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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亿“家底”砸入,百亿私募纷纷“危机式跟投”,谁在主导这场空前自购潮?

时间:2022-05-20 08:33:50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华尔街见闻

百亿私募大佬们真的“拼”了!

资事堂获悉:截至4月中旬,宏观策略私募凯丰投资持有自家产品的金额高达10亿元人民币,占到当时这家机构受托资产规模近6%。

这几乎是业内金额最高的私募机构自购(持有)金额了。

由于私募产品面向特定客户,信息披露机制各异,外人很难搜寻到管理人跟投的具体信息。

但今年市场遭遇意外波动后,百亿私募纷纷亮出自购金额,与持有人一同面对黯淡时刻。

量化交易机构注资金额居前,包括九坤投资、幻方量化、灵均投资等,出手都是上亿元“加持”戏码。

传统的主观选股型私募选手,年内自购金额普遍在一亿元及以下,但也并不容易了。

这场“轰轰烈烈”的自购潮背后,仍有太多疑问待解!

01

私募家底曝光

今年3月份以来,A股波动显著,市场情绪一度悲观,诸多机构旗下产品净值回撤创历史记录。

出于稳定持有人信心等原因,私募管理人纷纷发布公告决定自购自家基金。

如上图所示,资事堂依据公开信息梳理了部分百亿私募的自购情况。自购金额位居首位的是凯丰投资。

这家百亿私募曾披露:截至今年4月13日,公司自有资金持有旗下产品共计76066.52万份。

资事堂了解到,凯丰自购基金份额当时折合市值接近10亿元人民币。

此外,三家头部量化私募——九坤投资、幻方量化和灵均投资,分别自购3.6亿元、3.5亿元和1.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中旬九坤投资还称除了自购以外,未来将采用每月定投1000万元的方式,申购旗下股票型资管产品,定投周期为3年。

主观多头私募也公开披露自购情况。

希瓦资产、宁泉资产、石锋资产、景林资产和汉和资本纷纷掏出超1亿元自购旗下资管型产品。

资事堂还注意到,百亿私募中也有以个人名义参与自购的情况。

5月9日,董承非加盟睿郡资产后发行首只私募产品,他决定运用不少于4000万元的个人资金认购这只新产品。

5月18日,正心谷资本创始人林利军透露:此前旗下投研团队、员工和他本人在旗下产品的跟投金额超过2亿元,他本人和投研同事决定继续追加3000万元。

02

“10亿家底”是多是少?

如上文所述,凯丰投资以10亿元自有资金投在旗下基金中,这个投入占到管理总规模的6%。

凯丰投资成立于2012年,创始人吴星以期货投资起家,曾任中国国际期货农产品部经理、新湖期货深圳营业部总经理、中信期货总经理助理兼产业中心总经理。近几年凯丰投资开始转型宏观策略,从商品、期货拓展至股票、债券资产。

据私募排排网,截至今年5月13日,凯丰投资代表产品收益为-16.36%。

单看近10亿元的持仓金额,这是目前公开信息中基金管理人持有自家产品规模最大的纪录。

以凯丰投资200亿规模来计算,每年管理费1.5%(未剔除尾随佣金,未包括业绩提成给),跟投的10亿元相当于三年的名义固定管理费之和。

阳光私募行业迄今才几个三年,这个力度目前看,很可以!

进一步来说,近10亿元自有资金包含年内新跟投的部分,但还是能看出这家机构对后续行情的看好。

03

自投额度还有“提升”空间

但如此这样的比例,在行业内似乎还并没有太多仿效。

再以宁泉资产为例。

这家私募最新管理规模达400亿元。据该机构披露的公告:截至4月26日管理人共计持有旗下基金约2.1亿元。

换言之,宁泉资产使用自有资金跟投的比例不及最新管理规模的1%。

再看看其他几家主动选股机构,似乎也大都如此。

自购比例略高的可能有1%,较低的可能连0.5%都没有。

从管理费角度看,这几乎是就相当于以当年管理费收入在跟投,实属“进可攻、退可守”了。

04

历史上自购“诚意”缺缺

但回顾私募行业历史,如今可能已经是一线私募行业自购的高峰。

回头看,2019年-2020年指数型牛市、2021年结构型牛市中,甚少出现管理人跟投公告。

这可能有两个原因:

1、当时头部私募不愁卖,销售规模大幅增长,无须和持有人声明太多“捆绑”投资。

2、客观上,由于规模增长太快,很多私募机构等收入还未跟上,也没有足够的实力来跟投

当然,可能还有个节外生枝的理由,就是私募机构早期的运营逻辑,主要是牛市扩张,熊市收缩,没有太多的长线规划。

而恰恰是过去两到三年的市场整体培育,使得3年、5年持有期产品频频发行,而这种产品类目的推出,大大提升了投资者在熊市、震荡市对投资者服务的需求,也倒逼了更多的机构在底部和低位,频频对外发声、出手增值,稳定持有人信心。

05

自购“信息披露”亦制度化

毫无疑问,管理人有“跟投”是对投资人利益是正向激励作用的。

但也有更多的持有人呼吁,相关的自购信息“公开”、“透明”、“规范”。

比如,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时,能否及时了解到管理人跟投机制的合同条款。

相当部分银行券商渠道,在代销私募新发产品时,会要求管理人进行自有资金跟投,这些信息可以充分披露。

再比如,部分私募基金公布的是自购计划,甚至是定期点投的计划,这部分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应该及时披露。

也业内观点认为:管理人的自有资金跟投状况,真正有信服力的证明来自基金托管机构,未来托管机构是否有义务出具相关的公告信息?

私募管理人亟待有两点机制化的“售后服务”:

1)每次新发行产品,均需要自有资金跟投,并设置较长的封闭期,与持有人实现风险共担。

2)资金跟投后,托管机构需要确认,并向持有人公开披露。

本期责任编辑 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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