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东方基金努力以稳健投资创造持久价值。

东方基金权益投资总监 许文波
“目前,东方基金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成熟、高效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风险控制、运作保障和市场拓展体系。”1月5日,东方基金领导许文波在公司2022年线上投资策略会上发表致辞表示。
具体而言,在主动权益投资方面,东方基金按大类资产分为总量周期组、科技制造组、消费医药组以及海外组,并逐渐形成了特色较为鲜明的投资管理文化,即在价值投资理念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理念统一化,投资风格多元化”的投研文化;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东方基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公司旗下固定收益类产品按照努力获取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和思路,致力于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旨在满足中低风险投资者和具有资金配置需求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在研究支持方面,强调“研究创造价值”,努力实现研究成果向投资业绩的转化。
许文波指出,东方基金自2004年6月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稳健投资创造持久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投资者利益为中心,依托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科学化的风险控制流程,树立知名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为千千万万持有人创造优质的投资理财服务。
2021年,东方基金旗下权益类资产业绩斐然。根据海通证券2022年1月2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东方基金旗下权益类资产最近一年业绩排名为5/149;最近两年业绩排名为7/136;最近三年业绩排名为21/123,均位居行业前1/5梯队。(数据来源:《海通证券-基金公司权益及固定收益类资产业绩排行榜》,评价日期:2022.1.2)
其中,东方新能源汽车凭借持续亮眼的业绩回报实现管理规模超200亿。(数据来源:基金定期报告,截止日期:20211231)
根据海通证券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东方新能源汽车过去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净值增长率在同类的强股混合型基金中分别排名19/1037、3/641、11/500,被评为三年期五星评级;东方创新科技过去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过去五年净值增长率在同类的偏股混合型基金中分别排名29/279、3/209、1/143、3/90,被评为三年期、五年期五星评级。(数据来源:《海通证券-基金业绩排行榜》,评价日期:2022年1月1日)
近日,东方基金股票投资能力更是荣获权威机构机构“最新三年期五星评级”。(数据来源:《海通证券-基金系列评级一览(2022.02.04)》,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1月28日)
“日居月诸,一元复始。新的一年,东方基金仍将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初心,坚持‘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宏观经济、行业和企业的研究能力和资产组合投资管理能力,努力通过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赢得基金持有人的信任。”许文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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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五、【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fund.csrc.gov.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orient-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