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股票网 - 股票资讯综合门户

您的位置:首页 >市场 >

*ST雪发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时间:2022-06-27 11:22:24 | 来源:市场资讯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2年6月26日晚间,*ST雪发(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42号)。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08号)。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雪发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是:希努尔(为*ST雪发更名前简称)子公司诸城松旅2018 年、2019 年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情况存在违规。证监会认为,希努尔将前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

受疫情影响,近两年*ST雪发业绩均为亏损,其中2021年度,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减少2124.83%。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雪发,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雪发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金正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