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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案!以岭药业最新回应五大热点问题

时间:2022-04-21 08:25:19 |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日,深身处舆论漩涡的以岭药业再度逼近跌停。自4月14日,王思聪“手撕”连花清瘟以来,以岭药业的总市值已经蒸发了近180亿元。

4月20日下午,以岭药业举行媒体说明会,再度回应近期网络舆情。基金君帮大家划重点:公司已经保留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以岭药业回应5大热点问题

在媒体说明会上,公司董秘吴瑞回应了关于连花清瘟临床研究、不良反应及禁忌症等5大舆论热点问题。吴瑞同时表示,目前,公司科研、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第一大热点:连花清瘟研发过程只有15天?

公司表示,媒体文章报道的“连花清瘟研发过程只有15天”与事实不符。连花清瘟是将络病理论创新性的应用到疫病防治,公司创始人四十年致力于络病研究,在中医发展史上首次构建络病理论体系,创立中医络病学新学科,公司科研团队带头人首次将络病理论应用肺系疾病,探讨肺络病变的发生发展规律,汇聚两千年中医防控疫病的三朝名方而成为连花清瘟组方,并加入藿香芳香化湿护脾胃、红景天提高免疫扶正气。

复方中药的创新研究既需要传承中药精华,又需要通过“理论创新—临床实践—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审批”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才能完成。2003年2月SARS在我国广州暴发,因流感和SARS均属于中医“瘟疫”范畴,具有相似的症状表现,在后续研发过程中,公司科研团队将已开展新药研究用于治疗流感的连花清瘟定位流感和SARS两项适应症,于2003年5月完成流感、SARS药效研究及毒理研究并申报临床批件。

2003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促进预防、诊断、治疗非典药物尽快上市,发布了《关于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药品快速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药物研究的基本技术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

2003年6月,公司分别取得了连花清瘟治疗流感临床批件(批件号:2003L02071)和连花清瘟治疗SARS临床批件(批件号:2003L02292)。公司在获批临床批件后便积极开展筹备工作,但在此过程中因SARS临床病例减少无法满足临床试验要求,故临床研究仅开展了流感2、3期临床研究。

2004年2月,连花清瘟申报生产。

2004年5月9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63)。

连花清瘟新药研发过程是国家在特殊疫情时期快速审批和研发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新药研发程序。

第二大热点:连花清瘟有没有开展过双盲研究?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连花清瘟没有开展过双盲研究的问题。公司表示,随机双盲多中心、随机分组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等都是国际医学(维权)界认可的药物临床评价方法,针对不同病种、不同情况、不同阶段,可以采取其中任何一种研究方法,结果都是具有科学价值的,连花清瘟从研发上市至今近20年,是国内开展临床评价研究最多的创新中药之一。

第三大热点:连花清瘟是治疗新冠的推荐用药

公司表示,在对连花清瘟进行推广时,一直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适应症进行市场推广。

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功能主治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

国内新冠疫情发生后,2020年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首次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之后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六/七/八版)》继续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除将连花清瘟继续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外,还将其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

第四大热点:连花清瘟说明书关于不良反应不明确?

针对一些报道说连花清瘟药品说明书中关于不良反应和禁忌的描述一直不明确。公司表示,2019年3月,公司已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的规定,对连花清瘟胶囊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项向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修订。其中【不良反应】修订为“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禁忌】修订为“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公司表示,作为已上市近20年的中成药,连花清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属于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 (CIOMS)推荐定义的“非常罕见”级别。

第五大热点:公司是否在公开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经公司自查,公司方面无人接受过某微博自媒体发布视频中所提到的两家媒体采访,也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发布《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专家评估会报告》(以下称“评估报告”),该报告明确肯定了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鼓励世卫组织会员国在其卫生保健系统和监管框架内考虑使用中医药治疗新冠的可能性。

上述报道认可的是包含连花清瘟在内的中医药对于新冠肺炎的疗效。公司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

同时,以岭药业表示,公司会持续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对于一些诋毁公司、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公司已经保留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案,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件回顾

4月14日13时08分,王思聪在微博转发一则有关连花清瘟的视频,并配文称“证监会应严查以岭药业”。

针对网络上的言论,以岭药业迅速回应称,“关于微博上所传的消息,请指出具体的问题与源头,我们将对具体内容做解答。从临床试验,到具体的实验数据,再到被收入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包括适应症与说明书,我们都有完整的证据和报告披露。不能因为‘王思聪’三个字眼,就随意提出疑问,对于网络上的一些言论,听听就罢了,投资者请加以甄别。”

大约过来一小时后,王思聪又编辑了该条微博,删去了“监管管部门应严查以岭药业”等字样。

15日以岭药业跌停。

4月17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文《不要吃连花清瘟预防新冠》,认为从官方、临床、药物研发三个维度来看,目前都无法找到有效证据支持“连花清瘟可以预防新冠”。如果将之作为预防药物服用,可能带来副作用。

“一种不能预防新冠的药物,被大批量发放给没有感染的健康人,我们认为不应该这样”。

同一天,“饶议科学”公众号发文《疫情期间:不容假药趁火打劫,不宜强行派送未经证明的中药》,直指“如果强制性派发预防或治疗新冠的药品,一定需要严格检验,而不能让伪劣产品顶着任何帽子——包括‘中药’的帽子——被强行派发给群众”,“对代表性人物如吴以岭、其企业、其产品,多年面临真药假药的巨大争议,应该严格审核”。该微信公众号归属首都医科大学校长饶毅教授。

4月18日周一,以岭药业开市一字跌停。针对上述争议和质疑,4月18日以岭药业作出6点书面回应。以岭药业回应称,公司从未在任何场合表示“世卫组织‘推荐’连花清瘟”,更谈不上以此信息影响股价。《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肺炎专家评估会报告》认可的是包含连花清瘟在内的中医药对于新冠肺炎的疗效。

19日,以岭药业以微涨报收。当天,王思聪微博账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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