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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警示录(五):总结篇:用“四看”破解“六骗”,如何一眼撕破非法证券活动的“靓丽外衣”?

时间:2021-06-28 18:24:07 | 来源:华泰证券资产管理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擅自经营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咨询、证券经纪等业务活动。目前,非法证券活动已经呈现“网络化、专业化、团体化”的趋势,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点多面广,团队作案、专业化作案特征明显,加上具有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蔓延速度快、易反复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今天是本次非法证券活动警示录的总结篇,小泰将教您,如何用并教您如何用“四看”破解非法证券活动的“六骗”?错过前4篇的小伙伴们记得马克一下。

非法证券活动的本质在于“骗”。为了能获取非法收入,可谓是无孔不入,手段不断翻新。具体到投资过程中,不法分子主要通过“六骗”来欺骗投资者,其欺骗投资者手段主要有:

“一骗”靠群发短信或不断地电话骚扰,承诺高收益,能够以小博大,诱骗投资者不断投入资金。

“二骗”靠设立非法网站甚至假冒合法金融机构网站,招揽会员或客户,以虚假资质和业务骗取信任,引诱投资者上当。

“三骗”靠博客、股吧、论坛、QQ群、聊天室、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非法活动信息,以夸大宣传等手段吸引投资者参与。

“四骗”靠搜索引擎的“推广链接”、门户网站和财经网站,发布非法网站链接或非法活动广告链接,引导投资者浏览,等待投资者上钩。

“五骗”靠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售卖非法荐股软件或利用众筹平台发布非法活动项目等,变换形式传播网络涉非信息,从事非法活动。

“六骗”靠开办“股民学校”,招揽会员或客户,推荐股票、在线咨询或代客理财,以收取会费、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总之,不法分子的骗人套路不断翻新,对于投资者来说,时刻保持警惕,准确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则显得十分有必要。

为此,小泰专门为您整理了以下“四看”要素,一起来看下吧。

01

一看主体资质。

证券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证券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投资者千万不要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业务的机构打交道,此类机构均为非法机构,避免上当受骗。投资者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或中国基金业协会(www.amac.org.cn)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登录其网站(www.neeq.com.cn)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关信息。

02

二看营销方式。

开展证券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 “推荐黑马”、“内幕信息”、“跟买即涨停”、“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贴身指导”等说法吸引投资者。

03

三看汇款账号。

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04

四看互联网网址。

非法证券网站的网址往往由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证券网站,不要登录非法证券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

同时,小泰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假如您不幸误入非法证券活动的骗局,不妨按照以下提示进行理性维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于其查处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总之,投资过程中,希望大家时刻保持警惕,认清非法证券活动的骗人本质,用心守护好我们的“钱袋子”,莫让不法分子拥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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