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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时间:2022-08-02 19:22:32 | 来源:新浪财经

证券代码:002642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总裁闫国荣先生和董事肖建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国荣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辞职后闫国荣先生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公司国资控股股东方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肖建学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闫国荣先生、肖建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闫国荣先生、肖建学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暂由联席董事长王东辉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增补董事并就新的总裁聘任工作进行安排。

公司董事会谨向闫国荣先生、肖建学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国荣先生持有公司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4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40,000份,将配合公司严格履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肖建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闫国荣先生、肖建学先生将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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