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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堂存五大违法事实,股民维权正式启动

时间:2022-04-12 12:22:15 | 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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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晚间,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ST济堂(维权),600090)发布两则公告,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5号)。

经证监会查明,*ST济堂存在五项违法事实:

一、*ST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8亿元、9.2亿元、8.3亿元。

二、*ST济堂《2019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

三、*ST济堂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四、*ST济堂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五、*ST济堂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最终证监局决定,对*ST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除了证监会的处罚外,上交所对*ST济堂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申请股票停牌,经监管督促后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形,决定自2022年4月12日起对*ST济堂股票实施停牌。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0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济堂(600090)的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维权。(*ST济堂维权入口)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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