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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时间:2022-06-27 19:24:24 | 来源:新浪财经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2-05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国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国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李国俊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国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其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李国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国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田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化水平和全球服务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田帅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田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简历:

田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1 月出生,本科,北京大学 MBA 在读,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加入阳光电源,曾担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财务总监。

田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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