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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竟“抄错”可比公司数据,或向实控人低价转让资产

时间:2022-07-14 17:22:35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壹财信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随着全球聚醚行业生产专业分工不断深化,跨国化工巨头基于其业务结构调整、环保及生产成本等因素,将生产环节向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国家转移。凭借全方位的成本优势和日渐成熟的技术优势,中国目前已经在全球聚醚生产环节中占据重要地位,成为全球最大的聚醚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

国内专业的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华化学)在2021年实现聚醚总销量20.29万吨,约占同期聚醚行业消费总量的5.50%,主打产品POP销量约12.96万吨,市场占有率约19.08%。为了更好地发展,长华化学欲进入资本市场,6月13日深交所已向其发出第2轮审核问询函。

上游供应商连收罚单

违法解除合同惹官司

作为聚醚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长华化学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及环氧乙烷等。长华化学生产的四大原材料为基础化工产品,因此,供应商是监管重点对象,报告期内长华化学的两家原材料供应商接连受到处罚。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岭)系长华化学2019年、2020年的环氧丙烷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3,820.53万元、15,779.05万元,均位列第二大供应商。

值得注意的是,企信网披露,山东金岭因固体废物贮存场地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2021年5月被广饶县环境保护局罚款77.50万元。7月,山东金岭又因厂区存在未设置围堰或围堰高度设置不足,疏散楼梯设置不足、一分厂氢氯化装置五层钢平台腐蚀严重等诸多问题被广饶县应急管理局罚款5.80万元。同时企查查还披露了该企业的另外3起处罚。

(截图来自企信网)(截图来自企信网)(截图来自企信网)(截图来自企查查)(截图来自企查查)

2019年至2021年,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长华化学的环氧丙烷最终供应商,2019年该公司因未批先建被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32.78万元,2022年又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被淮安市应急管理局罚款88.50万元。

(截图来自企查查)(截图来自企查查)(截图来自企查查)

除供应商外,2019年,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在对长华化学车间现有废气设施进行监测,结果发现车间有废气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经、臭气浓度超标。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鉴于长华化学整改比较积极决定免于处罚,进行教育规范告知。

另外报告期内,长华化学子公司思百舒新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下称:思百舒)与前员工存在劳动争议纠纷。

据(2020)苏0582民初5915号和(2020)苏05民终9846号一审、二审判决书,2019年1月陈某某入职长华化学控股股东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顺集团),4月,与思百舒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2020年1月2日,思百舒单方面解除与陈某某的劳动合同。陈某某向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但对结果并不满意,因此在6月,陈某某向张家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思百舒作出的与陈某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违法,并判决思百舒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陈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销费用,合计224,795.03元,长华化学对于前述债务承担连带偿清责任,驳回陈某某的其他诉求。后思百舒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比公司信披或抄错

资产转让合理性存疑

本次IPO,长华化学仅选取了一家可比公司,即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华新材)。长华化学招股书披露,可比公司隆华新材2019年和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21%、9.95%,同时长华化学称该数据来自于隆华新材招股书。

但是隆华新材的招股书却披露,其2019年、2020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09%、7.71%,这比长华化学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分别少了1.12个百分点、2.24个百分点。抄作业都能抄错,不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如何进行的保荐工作。

(数据来自耶隆华新材招股书)

另外,2020年长华化学将子公司转让给控股股东,但转让价格或存在猫腻。

2020年1月13日,长华化学设立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科福兴新材料),开展海绵床垫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月21日,科福兴新材料单独出资设立了科福兴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半年后,长华化学为了为更好地实施聚焦主营业务聚醚行业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决定转让科福兴新材料。

8月22日,长华化学与长顺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科福兴新材料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170.00万元。

对于转让价格的公允性和定价依据,长华化学在问询回复中表示,科福兴新材料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由长华化学全部认缴,长华化学对科福兴新材料的出资采用分期实缴的方式,截至2020年7月31日,长华化学对其累计实缴出资1,325.00万元。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科福兴新材料评估报告,以2020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970.00万元。2020年8月,长华化学对科福兴新材料新增实缴200.00万元出资。因此长华化学认为转让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但招股书披露,处置科福兴新材料之前,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2020年8月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为1,522.35万元,净利润为-2.65万元,由于该企业为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因此不存在营业收入。

根据长华化学披露的科福兴新材料被处置前的净资产数据可以看出,本次转让价格低于科福兴新材料的账面所有者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收购方长顺集团系实控人顾仁发持股60.00%、顾仁发配偶张秀芬持股40.00%的公司,该转让价格公允性仍让人质疑。同时,在转让前夕,长华化学向标的公司继续缴纳200.00万元注册资本的举动也让人迷惑,长华化学或应对其必要性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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