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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四年多,大丰商行将IPO上会,大股东“故事”多多……

时间:2022-04-12 19:24:12 | 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IPO日报

2022年4月14日,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丰商行”)将深市主板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会。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官网显示,大丰商行深市主板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最新申报稿的公布日期也要追溯至2018年5月,大丰商行是深市主板待上会企业中受理时间最早的企业。

申报稿摘要,数据来源:证监会

01

深市主板之“最”

大丰商行官网显示,公司是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一家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主要包含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销售渠道包括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等。

证监会官网显示,大丰商行深市主板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截至2022年4月7日,发行监管部沪市、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大丰商行是深市主板待上会企业中受理时间最早的企业。

另外,大丰商行最新申报稿为2018年4月报送,于2018年5月公布。该最新申报稿的报告期为2015年至2017年,而现在已经2022年4月,其数据显得有些“旧”。

IPO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数据来源:证监会

所幸的是,大丰商行会在其官网等途径公布年报。

2019年至2021年,大丰商行营业收入分别为12.16亿元、12.59亿元、13.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09亿元、5.1亿元、5.73亿元。

虽然大丰商行业绩喜人,但在这一期间,大丰商行被罚85万元。而大丰商行两份申报稿中最大的一笔罚单也才为8万元。具体来看,2019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丰商行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不合规、“断直连”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不合规之事实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85万元。另外大丰商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摘要,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02

大股东“故事”多

资料显示,大丰商行2019年前董秘还为张兵,但2020年年报中董秘就已经换成了罗海娟,自此张兵的名字没出现在2020年和2021年年报中。

不过,大丰商行无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情况仍在延续。大丰商行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5%以上的大股东共有4位,分别是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辉丰(维权)”),持股比例分别为9.9%、9.07%、6%、5.69%,与大丰商行2018年4月报送的申报稿数据相同。

股东摘要,数据来源:2021年年报

有意思的是,在大丰商行2018年4月报送申报稿后不久,2018年6月,深交所对ST辉丰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原因包括,未及时如实披露高管人员无法履职事项,以及2016年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情况披露不真实、不完整。

2019年12月,江苏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ST辉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ST辉丰有关人员则处以30万、20万、10万、5万等4个档位的罚款和警告。原因包括,ST辉丰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ST辉丰2016 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ST辉丰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其中,杨进华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大丰商行2018年4月报送的申报稿中,杨进华还为大丰商行的董事。不过,大丰商行2018年年中杨进华已离任。

董事变化摘要,数据来源:2018年年报

2020年11月,江苏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ST辉丰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原因是ST辉丰201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1年4月,ST辉丰公告称,子公司科菲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科菲特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原因包括,科菲特利用与新诺化工、农用激素、永远化工的产品销售业务,通过将未执行合同入账、虚增销售单价的方式,2015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不含税)1406.55万元。

2021年9月,深交所对ST辉丰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原因是ST辉丰2020年业绩预告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ST辉丰未按规定及时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除了5%以上股东ST辉丰经常有“故事”外,截至2021年年末,大丰商行共有40名股东质押大丰商行共计6239.58万股股权,占大丰商行总股权的8.34%。

股份质押摘要,数据来源:2021年年报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中支行被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执行标的为“221859”。那么,这背后又有什么故事?

被执行人摘要,数据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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